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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朝凤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00565159852B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曙光街2委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05
(2019)黑12民终103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
胡**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6-24
(2019)黑1226民初4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
绥棱县人民法院
3
2019-06-24
(2019)黑1226民初6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
4
2019-06-24
(2019)黑1226民初4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郜**
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
绥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09
2018-12-03
(2018)黑1226民初15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焦**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9.94元
民事案件
2
2019-12-09
2019-06-28
(2019)黑1226民初4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99.76元
民事案件
3
2019-12-09
2019-06-28
(2019)黑1226民初6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司**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99.76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09
2019-06-28
(2019)黑1226民初4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郜**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99.76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03
2018-12-03
(2018)黑1226民初15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3.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0-11
2019-08-28
(2019)黑12民终103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胡**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7-26
2018-12-03
(2018)黑1226民初15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25.98元
民事案件
8
2019-07-09
2018-12-03
(2018)黑1226民初15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438.49元
民事案件
9
2019-07-05
2018-12-17
(2018)黑1226民初16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谷**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448.07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5-29
2018-12-18
(2018)黑1226民初17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013交罚(2025)78号
2025年7月18日9时10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哈肇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张兵驾驶绥化市佳顺客运包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黑MG5373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数57人,实际拉载46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绥化出发到哈尔滨市,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驾驶员无法出示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