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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英姐豆芽加工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玉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805MAEG3DPU3U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松江乡恒心村学校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东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9月3日,我局接到佳木斯市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佳前市监案移【2025】25号),相关材料显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佳木斯市前进区佳家综合超市和平店销售的绿豆芽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结果为检出恩诺沙星,经前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问题批次豆芽为佳木斯市东风区英姐豆芽加工店生产。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8日到佳木斯市东风区英姐豆芽加工店进行线索核实并对其生产的豆芽进行抽样,委托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9月26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不得检出问题项目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6﹣苄基腺嘌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9月2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豆芽的不合格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认可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经查明,当事人在制发豆芽过程中使用了土霉素、无根剂及抗生素,控制豆芽发根,促使主茎生长,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9日共生产2800斤,未能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豆芽,每斤销售1.3元,每斤获利0.3元,货值金额3640元。
1、没收违法所得840元。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