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家臣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05PJFA77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华云园27-3-1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28
(2019)津72民初1148号
港口作业纠纷
天津海事法院
2
2020-06-28
(2019)津72民初1148号
港口作业纠纷
天津海事法院
3
2020-06-28
港口作业纠纷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李**,田*
天津海事法院
4
2020-02-10
港口作业纠纷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李**
天津海事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2
2021-03-12
(2021)津72执异6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1-15
2020-12-11
(2020)津72执286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16
2020-06-29
(2019)津72民初1148号
合同纠纷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与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李**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5555.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4-29
2019-04-10
(2019)津72民初593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天津瑞信顺达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与天津恒兴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李**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94号
经查明,你单位取得天津市万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2张,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0029641-00029642,00029661-00029662、00029671-00029672、09439518-09439519、09439534-09439535;发票代码1200174130,发票号码01620059、01669967、01670024、01670025;发票代码1200191130,发票号码08254742-08254743、08254776-08254777;发票代码1200184130,发票号码09049321、09049322;发票代码1200194130,发票号码01075915-01075916、01075925-01075926、01075929-01075932、01075946-01075947、01080006-01080007,开票时间为2018年3月-2020年10月发票明细为*经纪代理服务*代理港杂费,金额3012520。78元,税额180751。22元,价税合计金额3193272元。上述发票均已认证抵扣。你单位取得已被认定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存在资金回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多列支出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发布),对你单位处以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194665。29元。
194665.29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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