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云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1978482X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石窑店村孙银岔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30
2022-09-24
(2022)陕0881执746号之一
合同纠纷
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9-06
2019-07-19
(2019)陕0881执269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31
2021-02-24
(2021)陕08民终671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杜**与被上诉人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44580.4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1-30
2020-11-24
(2020)陕0881民初6761号
劳动争议
杜**与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05
2018-11-20
(2018)陕0881第73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普通合伙)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055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6-20
2018-03-29
(2018)陕08民终732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上诉人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以下简称黑拉畔煤矿)与被上诉人杜光王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7-05
2017-05-31
(2017)陕0821民初141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与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7-07-05
2017-05-31
(2017)陕0821民初1412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与杜**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6-06-21
2016-06-21
(2016)豫0825民初3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宏伟运输有限公司与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6-21
2016-06-21
(2016)豫0825民初3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宏伟运输有限公司与神木县店塔镇黑拉畔煤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陕煤一罚﹝2026﹞3029-1号
1.矿井未如实提供情况,查阅2026年防灭火《束管监测报表》,5月18日51106切眼YJB5-109和51106切眼YJB5-106永久密闭束管分析填报报表,查分析实验室监测系统,无当日图谱分析记录;2.主斜井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井底处,急停闭锁保护装置拉线高度2.3m,人员无法正常使用;3.主斜井井筒30m处,5-2盘区水仓掘进工作面巷道口处,通信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缠绕悬挂在井巷的一侧;4.5-2煤区段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甲烷电闭锁试验期间,工作面迎头人员不能清晰听见应急广播的应急指令;5.2026年1月22日中班5-2煤盘区边界联巷与5-2煤盘区辅运大巷贯通,参与巷道贯通的瓦检员和综掘工区跟班队长未参加《5-2煤盘区边界联巷与5-2煤盘区辅运大巷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6.矿井2024年、2025年度培训计划未安排定期对防灭火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查矿井培训记录,2名技术人员未进行防灭火教育和培训;7.主斜井井口处、51107主运顺槽与主运大巷交叉处,存在带式输送机跨人行通道,未设置防止输送物料意外掉落的防护装置;8.主斜井装有带式输送机兼作进风井,现场测试井筒10m处的自动报警与自动灭火装置,自动灭火装置未启动;9.矿井未对水泵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现场测试中央水泵房备用水泵(2#)排水,未能正常启动;10.中央水泵房1道密闭门发生变形,闭合时,密闭门门板与上边和左边门框存在7cm间隙,无法实现防水功能;11.主运大巷850m处,隔爆水棚84个水袋水量均只有额定容量的一半;回风大巷150m处,机械式自动隔爆装置高压气腔压力表被粉尘覆盖,无法检查气体压力;12.回风大巷150m处,巷道底板存在1个1.5m*1m*0.5m的泵坑,5-2煤盘区水泵房入口处底板存在1个5m*1.5m*0.5m的淤泥坑,存在人员误踩入的较大危险因素,未设置护栏或者安全警示标志;13.回风斜井防爆门未按规定检查维修,现场检查时,发现防爆门右下端门框和井筒壁存在长20cm、宽3cm缝隙,漏风严重;14.2026年5月20日,兼职救护队员方天宇、王琪离职,现每个小队各有8人;15.5-1盘区消防材料库的消防材料和工具被挪作他用,现场装备清单与实物核对,缺少5个急救包、1个消防大锤、500m消火水龙带、200m风筒布、1500块红砖;矿井井上消防材料库未配备电缆,消火水龙带缺少400m;16.矿井人员定位系统5-2煤区段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限员设置将综采队工人列入白名单,按照职能部门巡检人员管理;1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未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探放水队队长高广军兼职综掘队班组长,探放水队隶属于综掘队管理;18.现场测试5-2盘区水仓掘进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甲烷电闭锁功能,人员定位系统未实现应急联动;19.矿井5-2煤盘区水泵房内巷帮有1m*4m破碎区域,未加强支护;《5-2煤区段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顶板锚索一排3根,现场检查发现5-2煤区段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20m处缺少1根锚索;20.矿井辅运联巷行驶有无轨胶轮车,该段巷道未安装照明灯具,也未安装反光标识;21.51107备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出入口未设置读卡分站;22.5-1、5-2煤层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5-2辅运联巷、5-2回风联巷安装隔爆水袋棚作为隔绝5-1煤和5-2煤之间煤尘爆炸的措施,应使用隔爆水槽棚或者岩粉棚;5-2煤带式输送机巷未安装隔爆设施。
1.给予警告,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2.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3.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4.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5.对煤矿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6.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7.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8.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9.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0.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1.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2.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3.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4.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5.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6.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7.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8.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19.对煤矿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20.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21.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22.对煤矿处一万六千元的罚款(¥16,000.00)。合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元整(¥374,000.00)。
43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6-06-20
2
.陕﹝神木﹞煤监管罚﹝2025﹞044016号
1.《神木市店塔镇黑拉畔煤矿5-2煤盘区接续设计》中规定5-2煤盘区带式输送机大巷、5-2煤盘区辅助运输大巷、5-2煤盘区回风大巷永久支护方式为锚网喷支护,截止2025年12月9日5-2煤盘区带式输送机大巷已掘进790m,剩余390m未喷浆支护、5-2煤盘区辅助运输大巷已掘进1119m,剩余419m未喷浆支护,5-2煤盘区回风大巷已掘进1225m,剩余325m未喷浆支护;2.查看工业视频,2025年12月3日中班16时30分至16时46分5-2煤盘区主运巷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敲帮问顶,两名工人站在掘进机上随机移动搭接网片;5–2煤盘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2月5日早班8点06分两名工人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帮锚支护时干打眼且未系安全绳;12月5日早班一名工人在5-2煤盘区带式输送机巷迎头站在梯子上吊挂传感器时,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由专人扶住梯子;3.5-2煤辅运巷掘进工作面600m-700m正在进行喷浆作业,现场包裹动力电缆及运输皮带免遭浆体污染的专用材料为非阻燃材料。
1.处煤矿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2.给予警告,处煤矿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3.处煤矿肆万元整的罚款(¥4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警告。
170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