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新月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724MA0Y4RTJ3R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扶余市奋进街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5
(2022)吉0781民初25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白山本苜医药药材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扶余市人民法院
2
2022-07-18
(2022)吉0202民初1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玖宏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8
2022-07-14
(2022)吉0202民初16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市玖宏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18
2022-07-28
(2022)吉0781民初25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白山本苜医药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003.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02
2022-05-17
(2022)吉0193民初9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省白山本苜医药药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药监药处罚〔2025〕SY3号
北京同仁堂扶余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违法销售劣药醋氯芬酸胶囊(批号230201)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三款第七项“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建议立案调查,
没收违法所得:44.90元。
0.00元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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