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漠河市柳缘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庆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3MA1CBTMRXM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阿木尔镇向东街17栋8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漠河市监处罚〔2025〕27号
该单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办案机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拟对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
2025-06-05
2
漠市监处罚[2023]43号
经查明: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0月19日,现场笔录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因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对其警告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2.2023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拍摄的实物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采购食品“卫龙大面筋”“绅厨白芝麻”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事实。 3.2023年10月26日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仍然存在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的情形; 4.2023年10月26日,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未按照责令改正要求进行整改,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主体资格和当事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使民事权利能力的事实。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漠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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