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和国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8058890042J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长治市长子县城屯龙路路西(鹿谷大街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子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5年3月3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县住建局、丹祥社区等部门对位于长治市长子县城屯龙路路西(鹿谷大街路南)的长子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兴花园小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反映该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的问题进行反馈。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部分车辆停车不规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举报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5年3月3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县住建局、丹祥社区等部门对位于长治市长子县城屯龙路路西(鹿谷大街路南)的长子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兴花园小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反映该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的问题进行反馈。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部分车辆停车不规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举报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长子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长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11
2
长子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2023年5月10日,我大队接到长子县政府督查室的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反映内容为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15号楼6单元楼道里消防箱里的消火栓无水。针对反映的内容,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2023年5月10日对长子县龙兴花园小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楼道内的消火栓无水,反映情况属实。
现决定给予长子县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长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