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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双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浦第一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付广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1MACWUFT74R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东路68号五层51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黄处﹝2026﹞012025001336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美团平台开设店铺“全佑健康(黄浦店)”,主要销售医疗器械和日用百货。2025年8月1日,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上架销售涉案预包装食品“甘草片压片糖果”(0.125g*100片),在销售页面标有“喉咙咳干痒”的文字内容及“你是否也有这样困扰”文字内容并配有人物触摸咽喉的图片,暗示喉咙不适症状。但实际涉案预包装食品为普通食品,执行标准:SB/T10347《糖果压片糖果》,生产单位为安徽草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宣称“甘草片压片糖果”可以对“喉咙咳干痒”有效果无事实依据。另查明,涉案内容由当事人于2025年7月15日委托上海XX有限公司制作,后于2025年8月1日自行上架发布,广告费用为人民币200元。当事人为本案的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当事人因经营不善已停业。
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600万元
600.00元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2
沪市监黄处﹝2025﹞012025000770号
2025年5月6日我局接12315平台(登记编号:21310101002025050610686163)举报称于5月2日购买了被诉商家销售的医用退热凝胶,后发现该产品宣传适用于静脉曲张引起的不适实际仅备案局部降温,且网页对产品虚假宣传,要求退款并查处。2025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上海双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浦第一分公司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在其营业场所货架12-04上查见举报产品医用退热凝胶产品2盒,其中1盒包装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退热凝胶,产品型号:静脉曲张型,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号:黔东南械备20240061号,批号20241202,生产日期:20241202,备案人、生产企业均为南药大健康(贵州)有限公司”;另1盒包装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退热凝胶,型号:静脉曲张型,产品备案号:陕汉械备20210006号,批号20240530,生产日期:20240508,备案人/生产企业:陕西汉泰医药有限公司”。经初步核查,举报人通过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经营的“全佑健康(黄浦店)”店铺中标示为“【内廷上用】医用退热凝胶(静脉曲张型)20g/支/盒北京同仁堂12-04”的商品链接购买了批号为20240530的医用退热凝胶(陕汉械备20210006号)产品1盒,该商品链接中展示的医疗器械备案证信息为黔东南械备20240061,与实际销售的产品信息不一致。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下实际不对外经营,其已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备案,入驻平台有美团、饿了么、京东到家以及抖音、抖音电商。经查,当事人日常通过远程监控模式经营,营业场所内无人值守为其经营常态,其质量负责人无法确保在企业营业时间在岗。现场在其经营场所查见的医用退热凝胶(黔东南械备20240061号,批号20241202)和医用退热凝胶(陕汉械备20210006号,批号20240530)各1支,上述产品由当事人自嘉兴庞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每盒10.58元的含税价格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2月20日购进,对应的购进数量为1、3盒,其在美团平台商品中标示的销售价格为每盒99元,故其货值金额为396元。期间共销售给举报人1盒(陕汉械备20210006号,批号20240530),交易价格为折扣价格56.82元,扣除平台费用等当事人实收42.98元,违法所得为42.98元。上述产品分别经备案所在地市场局协查回复确认其标签、说明书与其备案内容一致,该商品已于2025年6月25日由当事人主动下架。经进一步核实,上述两个备案的医用退热凝胶外包装相似,当事人未能严格落实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义务,故在产品购进交替时将其视作同一个商品处理,导致举报人购买了与商品链接中展示的备案信息不符的产品。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线上商铺中该商品链接中商品详情展示的产品备案信息为黔东南械备20240061,且产品内容含有“持续作用根源处理告别静脉曲张”、“恢复如初不见曲张”、“疏瘀通堵xiu复静脉”、“疏通+xiu护二合一”以及“防再次复发”以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疗效、安全性对比内容等图文信息,其商品详情页中的内容由其以260元的价格委托名叫赵**的个人编辑制作。
罚款0.078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警告
780.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8
3
沪市监黄处〔2025〕012025000766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美团平台开设店铺“全佑健康(黄浦店)”,主要销售医疗器械和日用百货。 2025年4月15日,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上架销售涉案化妆品“韩纪祛黑头保湿鼻贴三部曲”,销售页面标题为“韩纪猪鼻贴祛黑头三部曲保湿祛痘清洁毛孔细致护肤套装去黑头鼻膜贴三部曲(经典装)【10-37】”。实际涉案化妆品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604352,该化妆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备案信息显示“本产品‘祛痘’仅限于去黑头作用,是通过简单物理方式发生效果,且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有物理作用。”。当事人对外宣称涉案化妆品可以“祛痘”,但未明确标识仅具有物理作用,在广告中对商品的功效表示得不清楚、不明白。 另查明,当事人已于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内容进行整改。
罚款0.06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600.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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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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