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星宏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万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25MA9M3LK04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回民街社区紫云大道以西,首山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纬八路以南九里书香17幢商业1层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市监处罚﹝2025﹞141号
经查明:2024年11月2日许昌市星宏置业有限公司在与消费者李燕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JLSX2024-0611503,该合同内容“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X%(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1.小区内绿地率:X年月日达到X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X年月日达到X :3.规划的车位、车库:X年月日达到X :4.物业服务用房:X年月日达到X :5.医疗卫生机构:X年月日达到X :6.幼儿园:X年月日达到X :7.学校:X年月日达到X。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X;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X;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X;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X;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X。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三)查验房屋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X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第十三条4、双方自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单价据实无息结算面积差房价款,多退少补,同时,因买受人原因未办理房屋面积、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岀卖人。岀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X%(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岀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X%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岀卖人。岀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X%(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岀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X%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X%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第二十条(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2、买受人不解除买卖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按当地政府部门办证实际情况和政策协调办证;如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起超过2年因出卖人原因造成未能办理证照,出卖人必须尽快完善自身手续解决问题后双方相互配合尽快完成证照办理,出卖人按总房价的1‰赔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_X_仲裁委员会仲裁。附件十一 补充协议 七、关于按揭付款方式的补充:3、如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出卖人的通知后协商(30日)内付清房价款,如买受人获得批准的银行贷款数额不足所申请贷款的,经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应在七日内补足差额,并继续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有权在扣除已付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后,将其余已付房款(不计利息)退还买受人。4、买受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形(1)如买受人未按期偿还到期贷款本息,导致出卖人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承担担保责任,代买受人向银行偿还到期的贷款本息及违约金的,则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向其发出缴款通知书后3日内将出卖人代向贷款银行偿还的全部款项支付给出卖人,并从出卖人代其还款之日起,按出卖人代其向贷款银行还款金额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支付出卖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2)如买受人在出卖人向其发出缴款通知书30日内仍未与出卖人取得联系或履行付款义务,则买受人构成本合同的严重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买受人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本、出卖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取证费、诉讼费用等),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相关费用,购房款不足抵扣上述款项的部分,买受人应另外向出卖人支付。5、如因买受人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贷款银行终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或者如因买受人连续或累计三次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出卖人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自出卖人代买受人向贷款银行偿还相关贷款本息之日起,出卖人有权随时选择以通知方式解除该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本补充协议,自通知到达买受人时合同解除,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相关手续,且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关费用,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相关费用,购房款不足抵扣上述款项的部分,买受人应另外向出卖人支付。6、出卖人为买受人贷款采取阶段性担保方式担保的,买受人应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配合出卖人解除担保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应按出卖人提供担保总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1)合同约定商品房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以房屋登记机关规定或出卖人通知买受人为准)之日起60日内,买受人未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或未与出卖人配合办理产权登记的;(2)合同约定商品房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买受人未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15日内配合出卖人和贷款银行办理完毕解除出卖人担保责任手续的。八、合同签订后,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的,买受人应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给出卖人,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十四、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购房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凡在签约之前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互联网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都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仅作为买受人参考使用。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出卖人不另行通知。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该房屋的样品。十五、规划区域内地下室和地下车位等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在该商品房所在的楼宇的外墙面设置小区名称楼号等标志或设置小区告示栏等(指整个住宅小区)。 十六、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取得房产测量部门测量的实测面积(或类似文件)后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出卖人处结算面积差异款。需买受人补交时,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结算,按合同第八条违约处理。买受人未结清出卖人应收取的所有房款、面积差异款及其他应收款,出卖人有权暂停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许昌市星宏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利用上述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期间,该公司使用同类型的合同模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共计152份,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资格; ___ 2、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_ _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1份。合同编号:JLSX2024-0611503,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4、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 ____5、情况说明1份; _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委托书1份; 以上证明和笔录均有当事人签名、盖章认可。
1、警告; 2、罚款60000 元。
60000.00元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2
襄市监处罚﹝2024﹞17号
未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的品种、规格、期限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