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金明子日用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明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4MA141D855M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中东新生活卖场内第3层八达街区第BD-90号铺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综药处罚〔2025〕04041号
经查,吉林市船营区金明子日用品店店主金明子系朝鲜族身份,其亲属多在韩国打工,亲属回国随身携带回来一些化妆品,放在店里代卖。无法追踪货源,不能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及注册批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购进价、购进数量、销售价、销售数量如下表:
序号 品名 购进价
(元) 购进数量 销售价
(元) 销售数量 剩余
货值
(元)
违法所得
(元)
1 套盒(红) 750 1 1200 1 1200
2 套盒(白) 920 1 1320 1 1320
3 洗发水(棕) 38 2 55 2 110
4 洗发水(绿) 38 5 55 5 275
5 自述男士乳液(白) 27 5 35 5 175
6 自述男士乳液(蓝) 17 8 25 8 200
7 自述BB霜 45 6 60 6 360
合 计 28 28 3640
本案货值金额3640元,因当事人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经营进口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办案机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涉案化妆品共28件;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