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拜泉福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保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31MA7BQN4W1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鑫海名苑1号楼一层9号(东二北二道街)(东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拜市监处罚[2023]1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3日从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由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国药准字HJ20160685;规格100mg*30片;批号BJ69209;有效期2025-04-28)共计2盒,进价为13.5元/盒,于2023年7月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发现以15元/盒的价格售出1盒未开具销售凭证,我局执法人员当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拜市监责改[2023]A430号),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23年6月16日从黑龙江省盛特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硝酸咪康唑栓(国药准字H10930214;规格0.2克×7粒/盒;批号MFJ1E0Y;有效期2027-06-30)共计1盒,进价为27.3元/盒,于2023年7月13日被我局发现以30元/盒的价格售出1盒未开具销售凭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2份、现场检查照片2张;
2、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4、询问笔录1份;
5、随货同行单复印件2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8、负责人于洪超身份证复印件1份。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