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希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德华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ACDYT12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三台村3组53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5﹞1020号
经查,当事人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及《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在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三台村3组53号(自主承诺)生产加工榨菜食品。??2025年8月1日,当事人生产了1件(4袋/件)渝华红油榨菜丝,并于2025年8月1日出库。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榨菜的包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渝华红油榨菜丝”、“净含量:计量销售”、“制造商:重庆市涪陵区希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8月1日”、“保质期“6个月”等信息。??2025年10月27日,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远安县河口乡小学对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渝华红油榨菜丝进行抽检,2025年11月19日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了《检验报告》,检验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实测值0.667g/kg(标准指标≤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2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并告知其立即采取召回、禁售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现场检查时未查见该抽检批次的产品,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调查,当事人从农户处收购的原料青菜头中添加了焦亚硫酸钠,导致生产加工的2025年8月1日批次的渝华红油榨菜丝中二氧化硫超标。??2025年11月27日,当事人对2025年8月1日生产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因当事人销售的该产品属于快消食品,且已全部售出,所以未能召回不合格的渝华红油榨菜丝。??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渝华红油榨菜丝的价格为4元/袋,售出1件(4袋/件)。货值金额为4*4=16元,违法所得16元,未上税。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陆元整(¥16.00)。
9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