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亿浓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朝栋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LC9YD8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7号南宁智源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9#标准厂房第一、二层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6〕5313号
经查实,当事人生产的产品“香芋味果肉果冻”(生产日期2026/01/16、生产日期2025/12/08)存在以下问题:1、涉举报产品品名为“香芋味果肉果冻”,产品实物含有“椰纤果”,配料表未标明“椰纤果”,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2“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之规定;2、涉举报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19883-2018,根据产品执行标准GB/T 19883-2018条款4.2.3“果肉型/果肉果冻 含有不低于15%新鲜或经加工的水果(包括整个水果/果条/果块/果粒/果丁/果片等)的果冻”规定,果肉果冻应含有不低于15%新鲜或经加工的水果,根据NY/T 1522-2007《椰子产品 椰纤果》规定,“椰纤果”是以椰子水或椰子汁(乳)等为主要原料,经木葡糖酸醋杆菌发酵制成的一种纤维素凝胶物质,供作食品加工原料使用,经加工后可直接食用的水果制品物质,“椰纤果”不属于上述果冻标准规定的水果范畴,涉案产品不符合GB/T 19883-2018《果冻》4.2.3“果肉型/果肉果冻”要求。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上缴国库。
300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