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荣安大街鲜大集生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81YPTW2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荣安大街85号-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和处罚〔2024〕10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其经营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1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涉案食品商品标价签复印件计算得出当事人涉嫌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8.8元,因无法核实当事人是否售卖过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无法查询进价,故违法所得为8.8元。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8元;
3.罚款3000元;
罚没款共计3008.8元,上缴财政。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2
2
津市监和处罚〔2023〕335号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收银系 统发现有热食类食品的销售记录,“大大大烤鸡”销售金额 394.03 元,“热乎大猪蹄”销售金额 967.85 元,“大鸡腿现烤”销售金 额 1787.92 元,共计 3149.8 元。其经营的项目不在当事人食品 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以上行为满足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的构成要件。当事人未经许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为 3149.8 元。
1.没收违法所得 3149.8 元; 2.处罚款 3149.8 元。 罚没款共计 6299.6 元,上缴财政。
3149.8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