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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沈小姐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庾穗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3MABXAPMD6H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鹿寨县寨沙镇龙江新市场114号、11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寨市监处罚〔2025〕149号
经查明,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龙江新市场114、115号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当事人购进烟草制品共计29个品种在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真龙(鸿韵),2025年2月21日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有71.1条该烟草制品(10包/条)在售,销售价格为20元/包,该71.1条价值共计14220元; 2、真龙(起源),2025年2月21日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有69.2条该烟草制品(10包/条)在售,销售价格为25元/包,该69.2条价值共计17300元; 3、利群(软长嘴),2025年2月21日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有2.1条该烟草制品(10包/条),销售价格为37元/包,该2.1条价值共计777元; 4、真龙(海韵中支),2025年2月21日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有1.2条该烟草制品(10包/条)在售,销售价格为40元/包,该1.2条价值共计480元; 5、白沙(瑞中支),2025年2月21日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有2.2条该烟草制品(10包/条)在售,销售价格为20元/包,该2.2条价值共计440元; 6、芙蓉王(硬细支),2025年2月21日检
罚款人民币10800元。
10800.00元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1
2
鹿应急罚〔2024〕12号
鹿寨县沈小姐食品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7日购进一批货值1000元的烟花爆竹,并在鹿寨县沈小姐食品店向他人销售。截止案发,你店已销售了部分烟花爆竹,获得收入1500元。你店的行为属于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1、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2.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00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20000.00元
鹿寨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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