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南善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四球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035889992641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大禾场村十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30
2019-09-09
(2019)湘0703执8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善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4-26
2019-04-18
(2018)湘0102民初12875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杨**与被告湖南善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康之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沙市马王堆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2-27
2018-12-24
(2018)湘0703民初2856号
(2018)湘0703民初2856号湖南善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诉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
630217.86元
民事案件
4
2019-01-09
2018-11-14
(2018)湘0703执保722号
湖南善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与湖南华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74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定市监处罚〔2025〕113号
经查,当事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多种中药饮片。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汤四球及业务员叶国锋(已由永定区纪委处理)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全面审核了永定区纪委移送的25卷证据材料。查实叶国锋自2017年至2023年期间为当事人的业务员,主要负责张家界市永定区的中药饮片销售工作,当事人出具的有叶国锋为其业务员的情况说明及为其妻唐秋林缴纳社保明细表。自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当事人为扩大在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销售量,由其业务员叶国锋经手,与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周兴爽(已判刑)达成口头协议。当事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1、支付现金回扣:在此期间,当事人共向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销售中药饮片1672121元。截止2022年7月14日,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共向当事人累计支付药款1344542元,未结账327579元,此笔欠款已分别于2024年2月5日、2025年1月24日支付给当事人。其业务员叶国锋按照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支付药品款的25%、20%作为回扣,以现金形式多次交付给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周兴爽,累计支付现金回扣共计302400元。 2、虚开增值税发票: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周兴爽任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他要求将当事人销往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的中药饮片开票金额虚开一部分,每次虚开金额比例不定,虚开金额由他确定。叶国锋将此情况报告给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汤四球,征得汤四球同意后,双方约定按照周兴爽要求的虚开金额开票,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票面金额支付货款,当事人收到货款后,叶国锋再将虚开金额从公司财务报出,以现金的方式给周兴爽。叶国锋陈述其帮助周兴爽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目的是为了维持业务,即谋取与官黎坪卫生服务中心的中药饮片业务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同时周兴爽亦能在各方面给予当事人关照,如更快结算货款等。 为进一步核实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我局执法人员赴当事人所在地常德市鼎城区对其进一步调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发出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财务账册、销售明细等用以计算违法所得的材料。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经查,当事人炮制中药饮片的相关原材料中药材的采购时间跨度较长,期间市场价格存在频繁波动。加之,其采购管理系统曾进行过升级更换,部分早期的采购数据与对应关系在系统迁移过程中缺失,导致无法将特定批次的中药材与其原始采购单价准确关联。且当事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存在疏漏,与上述采购活动对应的会计账目、凭证等资料保管不善,存在严重缺失。由于原始采购价格无法固定、系统数据缺失、财务账目不全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涉案饮片的成本已无法可靠确定,因此,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五项、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作出如下处罚:罚款130000元。
130000.00元
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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