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仁美洋洋便民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费仕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424MA6ARPTR80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5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丹市监处〔2024〕51142424000053号
当事人于2016年11月09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成立,并于2023年05月10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5组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2024年04月12日当事人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对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这一事实表示无异议。当事人于2023年04月29日从东坡区鸿芳干杂经营部以105元/件(13.13元/瓶)的价格购进恒星牌?红油豆瓣1件(8瓶/件),以18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上述恒星牌?红油豆瓣6瓶。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的数量和当事人陈述的销售价格以及我局执法人员市场询价计算,该批次超过保质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的货值金额共计36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判定已销售的上述恒星牌?红油豆瓣是否在保质期内销售,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罚款0.05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500.00元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2
丹市监罚(2024)食029号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应予立案,建议立案调查。
1、警告;2、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2瓶;3、罚款人民币伍佰圆(¥:500.00)。
500.00元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