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兴国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826658253304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大谭街道大谭社区怡和街4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14
(2020)辽02民初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x**,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9-14
(2020)辽02民初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张**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5-20
(2020)辽02民初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张**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10-17
(2020)辽02民初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张**
裁判文书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6-2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邹**,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31
2020-09-24
(2020)辽02民初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与大连鼎发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江源石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普市监处罚〔2026〕523号
当事人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电话、邮政专递及企业注册地多次核查,均未找到当事人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 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连市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