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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渊源餐饮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28MAC6TJA67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鹤峰县容美镇步行街商贸中心5101号(自主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峰市监处罚〔2026〕34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场所为:鹤峰县容美镇步行街商贸中心5101号。2026年4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查实当事人擅自在其后方鹤峰县容美镇步行街17号附近的仓库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该仓库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资质。经调查询问确认,当事人自2026年4月10日起,即在上述无证仓库开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通过核查当事人外卖平台后台交易账单,4月10日至4月16日期间,当事人美团线上平台总销售额为4568.62元,淘宝闪购线上平台总销售额为1891.8元,线上经营总额共计6460.42元;线下经营环节未建立销售台账,相关销售额无法核算。当事人经营菜品包含耙糯肘子皮+香煎牛肉条、卤肉猪头肉+卤肉+配菜、干锅肥肠焖饭、干锅牛肉饭等多款菜品,其原材料东北肘子皮与其他多种食材混同,涉及肘子皮的菜品具体销售量无法追溯核查,对应货值金额无法单独计算。本案经查实可计算的总货值金额为6460.42元,因当事人未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经充分调查,其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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