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思文 | 注册资本:229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2685173210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投资大厦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4
(2024)桂0722民初313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浦北县喜相逢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郭**
浦北县人民法院
2
2024-08-15
(2024)桂0722民初20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池**
浦北县人民法院
3
2024-05-08
(2024)桂0722民初1162号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4
2024-01-18
(2024)桂0722民初7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浦北县艾菲幔窗帘布艺专卖店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5
2023-12-14
(2023)桂0722民初343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
浦北县人民法院
6
2023-12-14
(2023)桂0722民初3436号
租赁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
浦北县人民法院
7
2022-11-16
(2022)桂0722民初2665号
股东出资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浦北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高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8
2022-10-17
(2022)桂0722民初2665号
股东出资纠纷
浦北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9
2021-11-25
(2021)桂民终1285号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10
2021-04-08
(2021)桂0722民初561号
联营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轩之文实业有限公司,康**,何**,浦北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0
2023-12-18
(2023)桂0722执恢154号之三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浦北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2-01
2022-07-27
(2022)桂0722财保2号之一
财产保全
浦北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528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4-01-26
2023-09-15
(2023)桂0722民初191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宁*、李**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7456.4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1-26
2023-12-18
(2023)桂0722民初343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16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30
2021-07-21
(2021)桂0722民初561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轩之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064054.68元
民事案件
6
2021-12-30
2021-12-24
(2021)桂0722执1652号之二
委托合同纠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轩之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2-10
2021-07-12
(2021)桂0722执异3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胡**、浦北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0-28
2020-09-29
(2020)桂0722执异38号
其他案由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0-22
2020-09-04
(2020)桂07行终52号
土地行政赔偿
赵**、赵**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8-27
2020-04-13
(2020)桂07民终33号
排除妨害纠纷
陆廷旺农户、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综执(林)罚决字〔2026〕第20号
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浦北陈皮产业园东向的林地用途及在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综合功能类草原,钩挖平整硬化建设水泥路,存在无林地及草原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使用草原的违法行为。于2026年4月10日被我局林业中队执法人员查处。经专业技术人员勘查得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商品林(地)1033平方米(0.1033公顷)、非法使用草原面积为2562平方米(0.2562公顷),合计总面积为3595平方米(0.3595公顷)。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六个月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林地、草原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使用的2562平方米草原;
3、对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以擅自改变1033平方米(0.1033公顷)商品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陆拾贰元陆角壹分(¥15962.61);按草原原产值为128.64元/年(33.5元/亩*3.84亩),对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以非法使用2562平方米(0.2562公顷=3.84亩)综合功能类草原前三年平均产值的7倍罚款人民币玖佰元肆角捌分(128.64元*7倍=900.48元),总计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陆拾叁元零玖分(¥16863.09)。"
16991.73元
浦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