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礼裕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成福 | 注册资本:1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21MA7FQCJT6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开州大道羽翔苑3栋负2层2-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5]10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及对相关证据材料的核实,当事人生产的混有异物的食品(鲜面包)系开阳县第三中学于2025年5月19日订购,当事人在2025年5月20日将涉案面包销售给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再配送给开阳县第三中学,配送时共250个面包,分别是鲜面包125个,坚果面包125个。5月20日上午,开阳县第三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发现当天配送的面包中有一个鲜面包混有异物,后立即向其上级反应,当天开阳县第三中学向我局进行投诉举报。当事人生产这批面包时间是5月19日,后销售给开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价为2.2元/个。至此执法人员查实了当事人生产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为2.2元。违法所得为2.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我局于2025年5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现场检查情况属实;
2.2025年6月6日对郑成福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生产的混有异物的食品相关情况。
3.贵阳礼裕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
4.郑成福身份证复印件各份,证明其身份属实。
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000.00元
贵阳市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