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淑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00MA1ATMG40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东环路东侧锦绣家园2号楼2-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21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王**,吴**,双鸭山市合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2
2020-12-21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王**,双鸭山市合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吴**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3
2020-12-21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吴**,双鸭山市合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王**,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4
2020-12-01
(2020)辽0203民诉前调45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合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吴**,王**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5
2020-11-09
(2020)浙0105民初61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河北福卡科技有限公司,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6
2020-11-09
(2020)浙0105民初614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河北福卡科技有限公司,王**,李**,孙**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0-11-09
(2020)浙0105民初61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河北福卡科技有限公司,刘**,李**,孙**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6-29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民间借贷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吴**,王**,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2
2023-01-13
(2023)鲁0191民初57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金*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0
2022-04-27
(2022)黑0204民初10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齐齐哈尔众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4
2021-05-21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吴**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1251.5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3
2020-11-26
(2020)浙0105民初614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6476451.47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03
2020-11-26
(2020)浙0105民初614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刘**、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6514678.65元
民事案件
6
2020-11-20
2020-11-17
(2020)辽0203民初532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茗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07
2019-10-28
(2019)黑0204民初2783号
企业借贷纠纷
齐齐哈尔众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王**、刘**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400交罚〔2025〕0193号
2025年10月24日15时23分,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郭志坚,王云菲在佳木斯宇郊停车场检查经部门移送(执法证号分别为08040017227,08040017216)(佳木斯市公安局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的超限车辆黑JB5763、黑JJ022挂号货车时发现黑JJ022挂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双鸭山市顺盈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黑JJ022挂号货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责令整改并处壹仟元罚款
1000.00元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