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二龙供销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史先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81MA145R0DX0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洮南市二龙乡政府东300米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洮市监减处〔2024〕15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购进:1、桃李纯蛋糕6袋,进货价格为4.6元/袋,售价为5元/袋;2、桃李轻乳芝士蛋糕5袋, 进货价格为4.2元/袋,售价为5元/袋;3、桃李巧乐角面包5袋,进货价格为4.2元/袋,售价为5元/袋;供货商为长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有进货票据。当事人从事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涉及货值为45元。上述超期预包装食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2024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销售的“桃李”纯蛋糕(20240510A)4袋、“桃李”轻乳芝士蛋糕(20240403)3袋、“桃李”巧乐角面包(20240420)2袋,均为过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过期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洮)市监强制[2024]JQ003号,检查中,经营者史先丽现场陪同,我局于2024年6月6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史先丽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6月19日案件调查终结。
当事人从事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本案涉及货值为45元。上述超期预包装食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本局于2024年8月5日向当事人制发了(洮)市监罚告〔2024〕15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洮市监听告〔2024〕15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于当日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一章第十二条(二)、(三) 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涉案预包装食品未售出,货值金额小,未造成社会危害,当事人已向本局提出减轻处罚申请。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清洁、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等方面,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桃李”纯蛋糕(20240510A)4袋、“桃李”轻乳芝士蛋糕(20240403)3袋、“桃李”巧乐角面包(20240420)2袋;
2.罚款伍仟元(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