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昊庆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晓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MA60PR3B7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万通街15号4幢1-0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城罚决字﹝2025﹞5-2号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10时00分,在潼南区职教中心项目的土石方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唐中建驾驶车牌号为川J6858M的上汽红岩牌大货车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巴蜀大道3号公交站对面路段,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10时00分,在潼南区职教中心项目的土石方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唐中建驾驶车牌号为川J6858M的上汽红岩牌大货车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巴蜀大道3号公交站对面路段,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责令及时整改。
55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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