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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阳俊杰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MABUK02A8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犁倭镇犁倭村犁倭五组106号2楼20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应急罚〔2026〕非煤5-1号
2026年4月29日,国家矿监局贵州局七处、清镇市应急局对贵州广铝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家矿山(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猫场矿区0-24线外围红花寨、白浪坝矿段铝土矿、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猫场铝土矿区平桥矿段(一期杨家洞矿段)、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周刘彭矿山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出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猫场铝土矿区平桥矿段(一期杨家洞矿段)存在重大隐患2条:①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杨家洞矿段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2025年生产矿石约93万吨,矿石年产量超过设计年生产能力幅度为55%,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②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杨家洞矿段2026年2月2日在1220回风-4焊接风门时,动火作业前未向调度室报告,且现场人员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就离开;2026年2月2日至3日,1220回风-4风门焊接动火作业监控视频未统一编号保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结合《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细则》的裁量标准,该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裁量阶次属于情节较重,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猫场铝土矿区平桥矿段(一期杨家洞矿段)处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2000.00元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08
2
﹝筑﹞应急罚﹝2026﹞21号
1.矿山年产量超过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幅度在20%及以上,或者月产量大于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的20%及以上。经现场核查,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猫场铝土矿区平桥矿段(一期杨家洞矿段)2025年铝土矿年产量为93.5万吨,超过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55.8%。
对贵州广铝矿业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消除,并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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