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巴林左旗东城区博康大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恩艳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2MA0N6BMN93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东城临潢路4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3﹞166号
未经批准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96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2
赤左市监处罚﹝2023﹞50号
2023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巴林左旗东城区博康大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药店医疗器械销售中岛架东侧从上往下数第三层摆放有产品名称:医用隔离面罩;生产备案凭证编号:赣洪械生产备20200055号;产品备案凭证编号:赣洪械备20200407号,型号/规格:小号;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2日,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1日,生产批号20201022,数量共10个;备案人名称/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单位:南昌市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赤左市监责改〔2023〕003号),并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了扣押,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六部分《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据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序号5”,“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中涉及减轻的“处罚基准”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六部分《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据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序号5”,“违法程度、违法情节”中涉及减轻的依据1,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医用隔离面罩”10个;2、罚款计人民币2000.00元。
1、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医用隔离面罩”10个;2、罚款计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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