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宁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3MA5KL1Y32G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三平村红社新村牌坊南侧10米梁焕出租屋(红社新村15队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南市监处罚〔2024〕99号
因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本局于2024年5月31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何子文、骆金健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 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3MA5KL1Y32G;负责人:杨宁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住所: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三平村红社新村牌坊南侧10米梁焕出租屋(红社新村15队76号);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4年9月10日。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查看“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发现“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未依法报送2020至2022年度报告。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4年5月3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办案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现场检查以及证据收集。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实,当事人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成立于2004年9月10日,负责人为杨宁,成立时所登记的企业住址为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三平村红社新村牌坊南侧10米梁焕出租屋(红社新村15队76号)。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登记企业住址无任何经营迹象,三平村干部李清表示当事人的很多年前已经倒闭。执法人员通过登记企业住址和联系电话等都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已失联。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20至2022年度报告。当事人在税务局未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3页,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企业住址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 2.《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据提取单》1份1页,证明当事人登记企业住址的现场情况和三平村干部李清的现场见证情况; 3.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登记信息1份1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企业住址、联系电话、成立日期等情况; 4.贵港市港南区指间缘网吧年报公示及异常名录信息截图1份1页,证明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20至2022年度报告; 5.贵港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待清理企业名单数据需求1份,证明当事人未在税务局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