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磊磊 | 注册资本:159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663625458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工业园区创业路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17
2017-03-28
(2017)新2924民初15号
北京中联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沙市监处罚〔2025〕106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30日报局领导批准后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公司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月6日,未办理新的证书,该公司不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当事人称从未取得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当事人在标签上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经调查,含有上述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已经不使用的,一直放在库房准备销毁,在7月15日生产前,由于库管员章伟江调休不在公司,新员工热伊木·吾普尔自己在领取标签时,由于不了解情况,拿取了旧标签用于生产。通过查看小包装车间生产领料明细表、灌装生产车间明细表、小包装7月发货明细表,证实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用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在7月15日生产了“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8L”678件,货值金额90602元;“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5L”504件,货值金额57456元;7月16日生产“疆来香棉籽油5L”二级300件,货值金额45600元,这三种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93658元。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向各经销商发公告召回产品,2025年8月6日,在阿克苏日报刊登召回公告,召回程序启动后,“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8L”召回660件,货值金额88200元;“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5L”召回480件,货值金额54720元;“疆来香棉籽油5L”二级召回285件,货值金额43320元。共计召回涉案食品1425件,货值金额186240元,其余涉案食品已全部销售给了消费者个人,未能召回。“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8L”未召回18件,货值金额2402元;“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5L”未召回24件,货值金额2736元;“疆来香棉籽油5L”二级未召回15件,货值金额2280元。共计未召回57件,货值金额7418元。2025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存放召回食品的库房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下达《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沙市监强制【2025】40号-2)。执法人员委托阿克苏地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对召回的“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8L”、“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5L”、“疆来香棉籽油5L”二级进行了抽检,2025年10月9日,阿克苏地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上述3个品种的植物油全部合格。鉴于沙雅益康油脂有限公司7月15日生产的“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8L”、“疆来香食用植物调和油15L”,7月16日生产的“疆来香棉籽油5L”二级食用油经检验,产品本身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2025年10月9日,执法人员报局领导批准后解除查封行政强制措施,解除查封后,当日执法人员在现场责令当事人更换上述3个品种植物油的食品标签。2025年10月11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已更换新标签的整改报告,此案已于2025年10月11日调查终结。
一、没收5卷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标签;二、没收违法所得7418元(柒仟肆佰壹拾捌元整);三、货值金额的0.15倍罚款29048.7元(贰万玖仟肆拾捌元柒角)。罚没款共36466.7(叁万陆仟肆佰陆拾陆元柒角)。
29048.70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