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张掖先赢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牛刚卫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1CDWX5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街184号(原交警队家属楼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州市监处罚﹝2026﹞372号
经查,当事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本局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本局通过向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责令改正通知书》,催告企业履行年报义务、完成相关信息公示义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相关状态,发现当事人登记住所无实际经营、无人签收文书、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确认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在甘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补报年度报告、申请注销营业执照、信用修复等法定义务,未向本局确认经营情况,也未申请延期报送或说明相关情况。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8-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