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素晓萍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丽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D17GJ98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田桥街道办事处庐阳大道与滨湖路交叉口东180米18号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4﹞9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1、没收过期食品酱卤专用增香料调味料(标示生产商:青岛厨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2022/09/22,保质期:18个月,数量:1瓶)、佰草樱壳香粉(标示制造商:青岛万里香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净含量:500g/瓶,生产日期:2022/09/19,保质期:18个月,数量:1瓶);2、罚款四千元(4000元)人民币。
4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2
临市监处罚字〔2024〕909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份从临泉县田桥街道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购买到涉案的酱卤专用增香料调味料和佰草樱壳香粉各1瓶,其中酱卤专用增香料调味料的购进价格15元/瓶,销售价格是25元/瓶;佰草樱壳香粉的购进价格30元/瓶,销售价格是35元/瓶。进货后未超过保质期时使用了一部分,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部分已经超过保质期。但是这两种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金额为:25元/瓶×1瓶+35元/瓶×1瓶=60元整。
1;罚款肆仟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4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