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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品香筒骨粉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占建东注册资本:7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1027MA38XJ124Y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金溪县秀谷镇象山花城E3栋10号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罚〔2026〕2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0月18日经我局核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就该店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销售的前端加工处理在当事人店后公园新村小区内车库进行,在车库灶台旁桌子上的不锈钢盆内,发现两包黄色包装内为黄色粉末状无标识标签产品,共计622克(其中一包为481克,一包为141克且已开封)。 当事人称无标识标签产品名字叫“口口香”,是调味品,2026年3月24日在抚州贸易广场买的,一共购买3包,30元一包,共计90元。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及标签标识等材料,知道其采购的“口口香”调味品的外包装没有标识标签。由于“口口香”无标识标签,当事人无法证实“口口香”这款产品的检测报告。 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店内购买的3包黄色粉末状无标识标签产品使用后剩余622克(其中一包为481克,一包为141克且已开封)已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不足90元。当事人称该产品用来煮牛肉售卖15元/份,具体售卖数量不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无标签标识的调味品(622克); 2.处以罚款5000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元
金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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