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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朱林铺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超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MA48AXJ07T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浠水县清泉镇朱林铺村六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冈市监处罚﹝2026﹞28号
经查,2025年10月13日10:18时,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浠水县朱林铺加油站开展成品油监督抽检,该站1号罐0#车用柴油抽样基数为13911.51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该批抽检不合格0#车用柴油10月份的零售销售明细,2025年10月4日13:37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18时,该站共售出0#车用柴油1466.23升;据此计算不合格0#车用柴油总量为13911.51+1466.23=15377.74升。2025年10月27日17:58时,该站储油罐液位管理系统显示1号罐新入库0#车用柴油,故该批抽检不合格0#车用柴油售至2025年10月27日17:58时。根据该站提供的该批抽检不合格0#车用柴油10月份的零售销售明细,2025年10月4日13:37时至2025年10月13日15:51时,该站售出0#车用柴油1729.18升,售价为6.45元/升;2025年10月14日6:53时至2025年10月27日17:58时,该站售出0#车用柴油售价为6.39元/升,销售数量为15377.74-1729.18=13648.56升;据此计算销售的不合格0#车用柴油货值金额为1729.18升×6.45元/升+13648.56升×6.39元/升=98367.51元。2025年10月4日13:37时,当事人从浠水县河东街加油站通过“分仓”形式入库5吨0#车用柴油到该站1号罐,运油车牌号为鄂JA7098,该车于2025年10月2日装过汽油后未清洗油罐直接拖运柴油,购进价格为33750.02元,此5吨0#车用柴油系2025年9月28日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黄冈石油分公司预购。根据《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湖北金源油库)油品出库单》(提货单号:1003673347,记账日期:2025.10.03),10吨0#车用柴油共12070.01升,故每吨0#车用柴油1207.00升;根据该站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25427000*****8487342),5吨0#车用柴油的进货价格为33750.02元(含税率13%),故计算每升0#车用柴油的进货价格为33750.02元÷5吨÷1207升/吨=5.59元/升;依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11〕83号)第十一项“关于“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违法收入”的计算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的规定,据此计算销售收入为98367.51元-(15377.74升×5.59元/升)=12405.94元,扣除税费12405.94元×13%=1612.77元,违法所得为12405.94元-1612.77元=10793.17元。
现责令当事人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0#车用柴油,并决定处罚如下:1、处货值金额98367.51元1倍罚款计98367.51元;2、没收违法所得10793.17元。
98367.51元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2
黄冈税一稽罚﹝2024﹞2号
浠水县朱林铺加油站少计、少申报收入34,596.69元,应补缴增值税4,497.5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4.88元、个人所得税7,969.25元、印花税43.00元,合计12,734.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367.36元。
经检查发现,浠水县朱林铺加油站少计收入少申报缴纳导致的应补缴增值税4,497.5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4.88元、个人所得税7,969.25元、印花税43.00元,合计12,734.70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367.36元。
6367.36元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04-29
3
浠资规执罚﹝2023﹞00609号
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占地建加油站洗车场
1、退还土地;2、拆除违法建筑;3、罚款
20893.00元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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