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味三鲜四合面大饼子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俊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5MAE7QD110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文化街二委庙胡同B栋一层107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宾县市监处罚〔2025〕176号
2025年9月22日,消费者投诉在宾县味三鲜四合面大饼子店所购买的四合面大饼子涉嫌超范围使用柠檬黄色素,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的涉案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0月21日,我局收到宾县味三鲜四合面大饼子店所销售四合面大饼子的检验报告(No.A2250613372115004C),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10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A2250613372115004C),2025年10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果不提起复检和异议。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2024年12月24日取得《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核准证编号:XJYB(2024)230125002772),开业后不定时制作四合面大饼子,该店负责人李俊勇承认在制作四合面大饼子时使用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且未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5年9月22日,该店销售了33个四合面大饼子,销售价格:1元/个,违法所得33元。因该店未建立相关台账,无法计算之前销售四合面大饼子的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现场检查未发现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未采取查扣强制措施。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3元;
3.罚款3000元。
共计罚没3033元。
3000.00元
-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