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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康新星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175001080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华商大道与归德南路交叉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5
(2024)豫14民终5803号
劳动争议
张*
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8
(2024)豫1402民初103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胡*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3
2024-11-01
(2024)豫1402民初1170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5
(2024)豫1426民初7595号
保证合同纠纷
胡**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夏邑县人民法院
5
2024-09-12
(2024)豫1402民初9381号
劳动争议
张*
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七分公司,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6
2024-07-24
(2024)豫1481民初697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市人民法院
7
2024-05-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虞城县人民法院
8
2023-12-26
侵权责任纠纷
胡**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9
2023-12-21
侵权责任纠纷
袁**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1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商丘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七分公司
张**,刘**,刘**,张**,刘**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3-26
(2016)鲁14民终19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栾*
裁判文书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6-10-3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栾*
开庭传票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9
2025-02-14
(2025)豫1425民初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商丘某有限公司等与韩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3536.64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25
2023-04-27
(2023)豫1425民初2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范**、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585.82元
民事案件
3
2023-05-18
2023-04-24
(2023)豫1425民初28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11-14
2022-10-08
(2022)豫14民终5177号
劳动争议
蒋**、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10-28
2022-09-20
(2022)豫1426民初5869号
追偿权纠纷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赫**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10-08
2022-08-04
(2022)豫1402民初5969号
劳动争议
王芳、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29
2022-03-28
(2022)豫1403民初1572号
运输合同纠纷
龚**、漯河宏运汽车站务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5-09
2021-12-13
(2021)豫1403民初918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张**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5-06
2022-03-15
(2022)豫1481民初1697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许**、刘*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590.91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3-29
2022-03-10
(2022)豫1481民初1291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肖**、刘*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15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相城交路执〔2026〕63号
2026年02月02日05时许,当事人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吴满堂驾驶豫ND7285(黄)大型普通客车从上海火车站北广场载16名乘客前往河南省商丘中心汽车站,运费为每人100元,已收取,归当事人所有。当天08时12分许,该车在苏州市相城区苏台高速北桥收费站出口北20米处上客时接受执法人员检查。经查,该车在该地接了2名乘客,该车从沪宜高速拐入苏台高速行驶,然后从苏台高速北桥收费站出口驶出不是该车按规定批准行驶的线路。当天08时31分许,在苏州市相城区苏台高速北桥收费站出口北20米处,当事人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杭运政罚﹝2026﹞405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3日10时01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良渚街道马角洋桥北公交站检查时发现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19
3
湖运政罚﹝2026﹞04J44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4
杭运政罚﹝2026﹞401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31日13时40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良渚街道马角洋桥北公交站检查时发现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5
吴江交路执﹝2026﹞20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给予昆明石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6
海门交路执﹝2025﹞213号
2025年10月28日10时36分,当事人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刘浩驾驶车辆豫ND1580(黄)在南通市海门区叠石桥震蒙大道与纺都大道交汇处,因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8
7
商公积金(2025002)号
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处罚四万元整
40000.00元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5-09
8
豫商夏交罚字[2025]第0200001号
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案
罚款
1000.00元
夏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06
9
台运政罚﹝2025﹞058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1月17日09时11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横峰街道金鹰物流旁检查时发现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4
10
J371721202500017
2025年01月17日 10时05分,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曹县曹邵路加油站对郭中华驾驶的豫NW7356(黄色)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韩光****、师庆忠****向郭中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NW7356(黄色)的驾驶员为郭中华,该车属于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线路牌显示该车为省际班车,起讫地为商丘至菏泽,中途无停靠点,途径路线为207省道和259省道。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在曹县曹邵路加油站下车一乘客,车票显示为商丘中心汽车站至曹县程河,票价20元。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主要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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