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四妹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四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3MA2HJ00Y8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598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4〕182号
2023年12月13日,当事人向一位陌生的天台人购进以下香烟,放在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外包装标注有万宝路商标、规格为84mm的万宝路(硬冰爵)香烟0.8条,进价为130元/条,售价为18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钻石(荷花)商标、规格为84mm的钻石(荷花)香烟0.8条,进价为120元/条,售价为26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中華商标、规格为84mm的中华(软)香烟6.9条,进价为180元/条,售价为35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中華商标、规格为84mm的中华(硬)香烟6条,进价为160元/条,售价为23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利群商标、规格为84mm的利群(蓝天)香烟1.8条,进价为90元/条,售价为16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南京商标、规格为97mm的南京(雨花石)香烟0.5条,进价为160元/条,售价为320元/条;购进外包装标注有利群商标、规格为84mm的利群(软长嘴)香烟1条,进价为340元/条,售价为355元/条。至2024年3月20日被天台县烟草专卖局检查发现时止,未有售出,当事人经营上述香烟共计经营额为4950元,无获利。 上述香烟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除去每样0.2条已鉴别留样外,剩余0.6条万宝路(硬冰爵)、0.6条钻石(荷花)、6.7条中华(软 )、5.8条中华(硬)、1.6条利群(蓝天)、0.3条南京(雨花石)、0.8条利群(软长嘴),被本局依法扣押在案。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香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被扣押的0.6条万宝路(硬冰爵)、0.6条钻石(荷花)、6.7条中华(软 )、5.8条中华(硬)、1.6条利群(蓝天)、0.3条南京(雨花石)、0.8条利群(软长嘴)香烟; 二、处以13000元罚款。
13000.00元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