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有拍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索艳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MACYNTCL2L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区社区兴南路9号广意智能装备园4栋9楼901之一(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消防容行罚罚字〔2025〕22号
2025年7月18日,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佛山市有拍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一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共1处,堵塞的宽度超过该安全出口宽度的20%),当事人涉嫌有堵塞安全出口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已当场完成整改。经查,当事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区社区兴南路9号广意智能装备园4栋9楼901之一(住所申报),使用面积为837.36平方米,共有4个安全出口,由于当事人管理混乱,杂物乱堆放,将杂物堵塞了其中1个安全出口,堵塞的宽度超过该安全出口宽度的20%,违法行为直接影响防灭火功能的建筑面积约209.34平方米。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容〔2025〕第22号)、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的规定,参照《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172号)和《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编号01-5,违法行为:1,违法主体:单位,场所类别:属于或者含有公共娱乐场所外的人员密集的单位、场所),当事人属于较轻裁量档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
500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