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秦皇岛开发区轩蕾孕婴用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泽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0301MA0A7DG87B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秦皇岛开发区深河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秦处〔2025〕13030125000028号
2025年4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举报人孙先生的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秦皇岛开发区轩蕾孕婴用品商店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所销售的8个“Pigeon”奶嘴(货号:BA132)、7个“Pigeon”奶嘴(货号:BA133)、5个“Pigeon”奶嘴(货号:BA138)通过使用“Pigeon贝亲”微信小程序扫描该商品外包装上的“辨别真伪官方通道二维码”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均显示为: 非正品。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本局依法对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为三十日。2025年5月6日,本局委托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商品进行辨认, 2025年5月10日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均为:假货。当事人对上述事项予以认可,无异议。当事人销售上述“Pigeon”奶嘴的销售价格均为:20元/个。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所销售上述商品的供货者许可证、供货凭证等相关的证明资料,无法说明上述商品的进货来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罚款0.1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1000.00元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