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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权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91MA0Q5RK41J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与青工路交叉口路东悦城D座四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16
(2022)内02民终32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1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8-10
(2022)内0291民初15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4
2022-08-04
(2022)内0291民初15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08-04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2-06-27
(2021)京0105民初735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美商西电(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7
2020-02-25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伟微笑文华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法院
8
2020-02-25
(2020)内0291民初25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伟微笑文华传媒有限公司
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09
2022-06-27
(2021)京0105民初735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美商西电(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9
2020-01-16
(2019)内0291民初1884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李**与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董**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31
2020-03-03
(2020)内0291民初25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内蒙古伟微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开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4号
现查明 2023 年 12 月 4 号,我大队监督员陪同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邬军军,联合区安监局、党群工作部、稀土路街道办事处、城市执法局以及专家对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专家提出下列隐患:1、控制室通向 2 号厅通道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宽度超过通道总宽度 20%,但不超过 50%);2、控制室疏散门没有疏散标识;3、五楼东侧平台照明灯缺少灯罩;4、放映厅缺少疏散路线图,上述隐患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上述隐患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 0900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 0166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3〕第 0390 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法定代表人董权军、见证人付宇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现查明 2023 年 12 月 4 号,我大队监督员陪同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邬军军,联合区安监局、党群工作部、稀土路街道办事处、城市执法局以及专家对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专家提出下列隐患:1、控制室通向 2 号厅通道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宽度超过通道总宽度 20%,但不超过 50%);2、控制室疏散门没有疏散标识;3、五楼东侧平台照明灯缺少灯罩;4、放映厅缺少疏散路线图,上述隐患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上述隐患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3〕第 0900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包开消限字〔2023〕第 0166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开消即字〔2023〕第 0390 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和法定代表人董权军、见证人付宇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零壹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盛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零壹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28503.00元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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