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纪金群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124MA2MW5252U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花园路桃花新苑3幢2单元3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18
达**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全椒县人民法院
2
2022-06-29
买卖合同纠纷
焦*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全椒县人民法院
3
2022-03-11
(2021)皖1124民初45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全椒县人民法院
4
2022-03-10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全椒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10
(2022)皖1124民初1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全椒县人民法院
2
2022-05-29
买卖合同纠纷
达**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全椒县人民法院
3
2022-05-12
买卖合同纠纷
焦*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全椒县人民法院
4
2022-04-26
(2021)皖1124民初45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全椒县人民法院
5
2021-12-22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全椒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29
2022-06-30
(2022)皖1124民初1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与安徽省金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全市监处罚﹝2025﹞595号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年报,亦未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决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