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承新 | 注册资本:4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508119423X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上林县澄泰乡安宁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07
(2023)桂0125民初25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杨**
上林县人民法院
2
2023-09-07
(2023)桂0125民初20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广西南宁市顺恒运输有限公司
上林县人民法院
3
2022-08-29
(2022)桂0125民初20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裴**,广西国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林县人民法院
4
2021-02-20
(2021)桂0125民初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覃**
上林县人民法院
5
2021-02-04
(2021)桂0125民初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陆**
上林县人民法院
6
2019-06-11
(2019)桂0125民初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广西上林县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上林县人民法院
7
2019-05-30
(2019)桂0125民初7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广西龙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3-24
(2019)桂0125民初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广西上林县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林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0
2023-04-10
(2022)桂0125民初2779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杨**、杨**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08
2022-03-29
(2022)桂0125民初5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蓝**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3
2020-04-20
(2020)桂0125民初2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04
2021-03-19
(2021)桂0125民初5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5-08
2020-04-29
(2020)桂0125民初209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与柳州山河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2-25
2020-01-23
(2020)桂0125民初2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与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27
2019-12-05
(2019)桂0125民初25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诉磨**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18
2019-06-11
(2019)桂0125民初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与广西上林县明东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1-22
2019-09-06
(2019)桂0125民初17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与广西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1-13
2017-09-05
(2017)桂0125财保2号
合同纠纷
曾**、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
2024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 点左右,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
现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在矿区范围内 5#拐点附近进行凿岩作业过程中,使
用 2 台无捕尘装置的架子 90 潜孔钻机进行干式凿岩作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关
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
管一〔2015〕13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 ;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的;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处人民币 40000 元(肆万元整)罚款 的
行政处罚。
40000.00元
上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4-07-23
2
(南)应急罚﹝2023﹞9号
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违法事实:2023年5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行为: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全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实施后,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机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上述问题。
2023年5月10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行为: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全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实施后,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机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上述问题。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予以证实:证据一:1、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营业执照》(复印件);2、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复印件);3、《关于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上应急复〔2022〕1号}(复印件);4、《关于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基建期延长的批复》(复印件)。证明你单位是经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 证据二:1、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关于调整采石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通知(复印件);2、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任命书(复印件);3、罗红光、王小金、刘多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证明你单位相关人员身份。 证据三:1、《现场检查记录》{(南)应急现记〔2023〕1-31号};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南)应急责改〔2023〕17号};3、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的《情况说明》;4、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矿长罗红光、副矿长王小金、刘多强的询问笔录;5、《上林县澄泰乡安宁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7、现场检查视频。证明你单位: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全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实施后,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全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实施后,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2019年应急管理部2号令修正版,以下简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的规定。本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第31号令)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你单位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积极配合违法行为查处,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决定对你单位从轻处罚。2023年6月13日,本机关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南)应急罚告〔2023〕12号},签收人是矿长罗红光、副矿长刘多强,告知了你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现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你单位“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全部替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并实施后,未按规定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行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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