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老八(天津)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超 |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05PRCJ3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河南路113号101、102、201、2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708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焖子(自制)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当事人称店内焖子(自制)制作过程中加入了硫酸铝钾(明矾),依据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A.1(续)硫酸铝钾(明矾)可用于制作的食品有:豆类食品、油炸面制品、粉丝、粉条、虾味片、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托面糊)、裹粉、煎炸粉、焙烤食品、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的规定,硫酸铝钾(明矾)可用于制作的食品不包含焖子(自制),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当事人未留存硫酸铝钾(明矾)进货票据,且未单独统计同批次焖子的销售情况,我局于2026年4月2日抽检时共买走焖子(自制)0.15kg,金额为10元,其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为1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元;3.处罚款3000元。共计3010元,上缴财政。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