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北江乡宜佳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登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422MA5NF9YP4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北江乡北江村(北江中心小学对面S219省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烟处[2023]第15号
我局对在宁明县北江乡步步高超市购买过卷烟的未成年人陈科富进行调查询问时,陈科富承认在北江乡太平洋超市购买过一次卷烟,具体卷烟品牌和价格记不得。2023年8月30日,我局对持证人杨登峰进行调查询问,持证人杨登峰陈述,其一般不在宁明县北江乡,都是在外面跑业务,由其父亲杨前明负责宁明县北江乡宜家生活超市的日常管理,雇佣8名员工,其他前台员工有2人,分别是许秀梅和赵小敏。8月1日,杨登峰到宁明县北江乡宜佳生活超市进行检查时,2名前台员工许秀梅和赵小敏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许秀梅在询问笔录中承认有向未成年人销售过卷烟,但具体时间和次数记不得,赵小敏在询问笔录中不承认有向未成年人销售过卷烟。许秀梅的笔录与未成年陈科富笔录,印证宁明县北江乡宜家生活超市员工存在一次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由于具体销售的卷烟品牌无法查清,也无账单、电子支付记录等其他相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获利的情况,违法所得无法查清。
1、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2、处以2000元罚款;
以上罚款共计2000元。
2000.00元
宁明县烟草专卖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