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艳坤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02MADNPGHBXD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铁路街道蓝山郡小区13#楼1层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科城管执罚决字[2026]第006号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AI通辽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AI通辽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作出处罚: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300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8
2
通科城管执罚决字[2026]第005号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美团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美团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作出处罚: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300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8
3
通科城管执罚决字[2025]第009号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AI通辽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AI通辽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作出处罚: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300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9-09
4
通科城管执罚决字[2025]第008号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美团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内蒙古通骑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科尔沁区主城区投放美团共享单车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严重。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作出处罚: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处以300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