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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盛通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臻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81563168026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村委会浦家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6
2021-07-20
(2021)云03执恢45号
其他案由
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红地沟井、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25
2021-06-02
(2021)云03执异54号
合同纠纷
王富勇、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红地沟井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2-28
2019-12-13
(2019)云03执744号
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红地沟井、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6-27
2018-06-11
(2018)云03民初10号
合同纠纷
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红地沟井、郑**等与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打厂冲井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6-27
2019-03-15
(2018)云民终1079号
合同纠纷
宣威市龙潭镇放马坪煤矿打厂冲井、宣威市盛通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宣﹞煤安罚﹝2025﹞990247号
1.1502综采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现场检查时编号57#、58#综采液压支架架体歪斜,编号44#与45#、编号47#、55#液压支架未接顶;2.1502综采工作面自救器编号155、238职工未随身佩戴自救器,自救器悬挂在下出口超前支护段,人员位于工作面中部。
分别1.罚款人民币肆万伍千元(¥45,000.00);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65000.00元
宣威市能源局
2025-10-30
2
云﹝宣﹞煤安罚﹝2025﹞990219号
1.1502综采工作面现场检查时,第53号、第58号综采液压支架处顶板破碎,未进行超前支护;2.1502综采工作面现场检查时,第49号综采液压支架处采高2.5M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2M。
分别1.罚款人民币肆万叁千元整(¥43,000.00);2.罚款人民币肆万叁千元整(¥43,000.00)。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给予罚款人民币捌万陆仟元整(¥86,000.00)。
129000.00元
宣威市能源局
2025-05-22
3
云﹝宣﹞煤安罚﹝2025﹞990206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操作规程,违章作业。2025年4月1日现场检查时在地面调度指挥中心查阅监控时发现:2025年3月7日10时16分早班秦绍波、2025年3月8日16时19分中班施辉余,在15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开展掘进工作时,在运行的输送机上用脚清理堆积煤(矸)、长时间横跨在运行的带式运输机上作业等违章行为;2.未按规定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0台在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上次调校日期为2025年2月16日,调校周期超过15天。
分别1.责令立即整改,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2.责令立即整改,处三万元的罚款(¥30,000.00)。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0000.00元
宣威市能源局
2025-04-11
4
云煤安监一罚﹝2023﹞13016号
煤矿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2023年8月7日至检查时煤矿采取作业地点不上图、不安设安全监控设备、作业人员不携带标识卡、作业区域出入口打设假密闭的方式,进入101采区南翼(原9万吨/年生产区域)和101采区北翼西部边界煤柱进行采掘作业:①101采区南翼(原9万吨/年生产区域)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K501回采工作面(利用原有巷道,2023年9月切眼贯通,已安装支架,尚未回采)、K502回采工作面(利用原有巷道,2023年9月切眼贯通,尚未安装支架)、K5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原有巷道,未掘进)、K5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原有巷道,未掘进)、K5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8M)、K5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80M)、K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原有巷道,检修80M)、K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原有巷道,检修203M);②101采区北翼西部边界煤柱布置有1个掘进工作面,K5下山掘进工作面(掘进69M)。责令立即停止井下所有区域采掘作业,待隐患验收合格并经宣威市能源局批准,方可恢复井下合法合规区域采掘作业
责令停产整顿90天,并罚款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20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3-11-03
5
宣市监罚〔2023〕97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12月购进三台储气罐使用,其中两台储气罐为二手设备,三台储气罐的铭牌信息分别为:1、产品编号:R220938,设计压力0.82MPA,容积2.0M3,2、产品编号:18AJB401,设计压力:0.82MPA,容积4.0M3 ,3、产品编号:R220937,设计压力:0.82MPA,容积2.0M3。当事人使用的三台储气罐未经检验合格并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当事人未依法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事实。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罚款五万元(¥5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6
云市监曲宣处罚﹝2023﹞97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1年12月购进三台储气罐使用,其中两台储气罐为二手设备,三台储气罐的铭牌信息分别为:1、产品编号:R220938,设计压力0.82MPA,容积2.0M3,2、产品编号:18AJB401,设计压力:0.82MPA,容积4.0M3,3、产品编号:R220937,设计压力:0.82MPA,容积2.0M3。当事人使用的三台储气罐未经检验合格并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8日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当事人未依法改正。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事实。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罚款五万元(¥50000.00)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元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