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吴春娇烤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春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2MAAK8KQG8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平永镇小学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市监处罚〔2026〕38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5年11月从凯里市购进牛奶布丁(原味)1箱(1箱/24袋),进价1.04元/袋,售价2元/袋。据调查,至案发时,当事人涉案食品共22袋,货值金额为44元(2元×22袋=44元),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售出2袋,违法所得为1.92元(0.96元×2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如下具体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奶布丁(原味)22袋;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元玖角贰分(¥1.92元)。
500.00元
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2
榕市监处罚〔2026〕42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5年11月从凯里市购进牛奶布丁(原味)1箱(1箱/24袋),进价1.04元/袋,售价2元/袋。据调查,至案发时,当事人涉案食品共22袋,货值金额为44元(2元×22袋=44元),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售出2袋,违法所得为1.92元(0.96元×2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如下具体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奶布丁(原味)22袋;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元玖角贰分(¥1.92元)。
500.00元
黔东南州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