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胥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MA40LAAN8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金桥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世纪检测站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06
2023-07-27
(2023)豫1402民初655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马**与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宁交路执﹝2025﹞584号
2025年03月12日18点48分,当事人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之车辆豫NP0763(黄)运输途经 G343 线 K162+500(淮安方向),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6 轴载货汽车,豫NP0763(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5.95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设备检定报告,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为 5 级,整车总重量的最大误差为±2.5%,扣除误差后豫NP0763(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4.55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最终认定豫NP0763(黄)货车车货总质量超限5.55吨。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罚款贰仟伍佰元
2500.00元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30
2
J371722202401028
2024年09月26日 11时31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单丰路段对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武修江驾驶的豫NM0116(黄色)、豫NBC17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勇****、刘玉林****向武修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武修江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告知当事人执法活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检查发现:该车六轴铰接列车,运输木片从河南省商丘至单县宁丰木业,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执法人员现场与当事人共同测量并拍照取证,实际车货高度为455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50mm,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武修江涉嫌违法的事实,讲明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途径,听取了武修江陈述申辩,其要求当场处理。以上有勘验照片,影像资料为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6
3
J371722202400863
2024年08月20日 11时1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北园路附近对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武修江驾驶的豫NM011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顺****、朱瑞涛****向武修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经检查,该车装载树皮 货物,执法人员对其驾驶的车辆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进一步检测。经检查发现:该车国家限定车货高度为4000mm,实际车货高度为463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30mm,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测量并录像取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证据:勘验照片,影像资料。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4
J371722202300673
2023年12月01日 06时00分,单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单县世纪之光东100米对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武修江驾驶的豫NM011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国栋、李大鹏向武修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主车属商丘帆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该车运输稻谷, 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单县超限检测站停车场进一步进行勘验。经检查发现:该车超过国家限定高度,国家限定高度为3.56米,该车实际高度为4.65米,驾驶员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