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恩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MA2D80MJ1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中兴大道187号C楼41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浙0726民初2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中心支公司,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
浦江县人民法院
2
2024-07-22
(2024)浙06民终231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前陈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4-10
(2024)浙0602民初16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前陈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11-15
(2023)沪0115民初10887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刘**,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23
2024-08-21
(2024)浙06民终231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前陈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0571
2025年9月11日10时2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秀丽、赵思楠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9-0621:25:22车号为浙DL6950在杭金衢高速柯桥西(杨汛桥)收费站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5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5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7
2
绍路政罚〔2026〕05209
你公司的浙DU1732(6轴)于2024年4月3日12时12分,行经G104(京岚线)上虞方向K1610+9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2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29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523.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3
绍运政罚〔2025〕0696
2025年7月14日9时50分,驾驶员王志刚驾驶绍兴市犇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浙DZ015挂/浙DL6950重型栏板半挂车,运载砖头从上虞到新昌,2025年7月14日9时50分在G527新昌新和成公司门口被执法人员拦车检查,经现场检查,浙DZ015挂/浙DL6950挂车在行驶证上为重型栏板半挂车,现场为平板挂车,与原车不符合。该车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该车本年度初次被查处。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0-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