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月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效奇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2MA3FEEYR8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朝城清真食品产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聊市监处罚〔2026〕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24日更改了鸡米花(香辣)配料标准、于2024年10月17日更改了调理鸡琵琶腿配料标准。配料标准更改后,当事人按照新配料标准投料生产昌月?调理鸡琵琶腿、昌月?鸡米花(香辣)产品,但未将上述两种产品的食品标签配料表进行更改,食品标签显示配料表与实际配料标准、投料记录不一致,实际使用的部分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未在食品标签配料表中如实标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建议不予没收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的昌月?调理鸡琵琶腿产品1500袋、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的昌月?鸡米花(香辣)产品3590袋,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陆元柒角肆分(186.74元);
2.处罚款伍万壹仟柒佰玖拾捌元整(51798元)。
罚没合计:伍万壹仟玖佰捌拾肆元柒角肆分(51984.74元)。
51798.00元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