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禾美生鲜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C3HHQX6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环城高速以东碧桂园西南上城一期观山府第1、2号楼1层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3]356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12瓶“贵阳老素粉油辣椒”是2023年2月23日开阳县白大姐黄粑店的业务员送货上门的,共购进20瓶,购进单价9元/瓶,销售单价9.5元/瓶。截止案发时共计销售了8瓶,剩余12瓶,违法所得:4元,货值金额共计:19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事实;
2、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4-8-16-01 号)一份,证明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实物证据;
3、现场照片二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事实;
4、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事实;
5、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从事食品经营合法的事实;
6、经营者徐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身份信息的事实;
7、被委托人何思卓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委托书一份,证明身份信息及被委托的事实;
8、当事人提供进货截图二张及销售单据一份,证明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履行索证索票的义务事实;
9、当事人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履行索证索票的义务事实;
10、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一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相关人签名或盖章认可。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