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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建刚注册资本:50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742013329G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蓝海大厦801-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11
(2025)浙0602民初203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鼎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9
(2025)浙0782民初44291号
承揽合同纠纷
义乌市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潘**,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5-12-12
(2025)浙0105民初172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4
2025-11-18
(2025)浙0602民初119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闻**,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5-11-11
(2025)浙0105民初172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6
2025-11-04
(2025)浙0105民初172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富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5-06-11
(2025)浙0602民初542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聚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8
2025-04-28
(2025)浙0602民初413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安吉琦琦挖机租赁服务部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9
2025-03-08
(2025)浙0602民初27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国越建材有限公司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闻**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03
(2024)浙06民特8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魏**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7
2021-09-23
(2021)浙0282民初90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12
2021-09-06
(2020)浙0109民初180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兆筑建材有限公司、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75527.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07
2021-03-03
(2021)浙0327民初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洪朝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13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8
2018-06-21
(2018)浙0324民初42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嘉县南城街道兴达景观石零售场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8-05
2020-06-05
(2020)浙0327民初237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2-28
2018-03-26
(2018)浙0324民初16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嘉县南城街道兴达景观石零售场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12-27
2016-07-25
(2015)琅民一初字第0222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南京谐趣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6-06
2017-11-16
(2017)浙0324民初6012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尤**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5-30
2017-12-20
(2017)浙0324民初59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潘**与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661.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4-19
2018-03-19
(2018)浙03民终365号
劳务合同纠纷
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徐**与潘**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湖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33号
绍兴市某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杭金衢联络线2标柯岩互通至福全枢纽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中需要种植土,于2025年3月13日擅自在湖塘街道永信村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型塘隧道东出口中央绿化带设置弃置场,受纳来自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诸坞村非农1组1号的金某某建房挖出来的共计135立方米的渣土,计划卸土时被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湖塘中队现场查处,135立方米渣土未倾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已构成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序号59“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第二档“受纳建筑垃圾体积在20m³以上的”裁量基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办事处
2025-04-11
2
金婺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93号
当事人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实施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婺城支行经营部营业部(户名: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行政复议的,可通过手机端下载APP【浙里办】,从【浙里复议】入口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或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缴款单号:********************当事人可通过扫码上方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08
3
绍越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673号
当事人绍兴市城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群贤路东2号地块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绍兴越城区综合执法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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